1、失業保險的申領條件:
(1)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;
(2)失業保險繳滿1年的。
2、須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5日內提交解除(終止)勞動合同協議書、勞動合同原件。
2.1、如您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,請提前30日提交書面辭職申請一式兩份,一份交所在單位,一份交我司。經批準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,30日后方能離職。離職時還須與我公司簽訂中止勞動合同的協議,并為您辦理社會保險與公積金轉移手續。
2.2、如公司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,須與我公司簽訂終止勞動合同的協議,并為您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相關手續。
如有疑問,請致電客服熱線02759505909、83338210。